各院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:
近年来,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在学校各院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的协同配合下,学校广大统战干部、统战成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落实中央、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决策部署,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“两升一创”发展战略作出了积极贡献。为总结经验、表彰先进,进一步激发统一战线干事创业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持续推动学校统战工作提质增效,按照《枣庄学院统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要求,现开展2024-2025年度统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
(一) 评选范围
1.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:各院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,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统战团体。
2.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:各院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书记、统战干部,民族宗教工作相关人员(含各院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副书记、辅导员等),各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成员,无党派人士、归国留学人员等(其中无党派人士由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推荐报名,归国留学人员由欧美同学会推荐报名)。
(二) 表彰名额
1.统战工作先进集体10个左右,其中:院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7个左右,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统战团体共3个左右。
2.统战工作先进个人20名左右,不分配名额。
3.该评选表彰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。
二、 评选条件
(一)先进集体
1.院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
(1)重视统战工作,把统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,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和中央、省委、学校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;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定期研究和落实本单位统战工作,按要求配备统战委员。
(2)注重党外知识分子的教育引导,单位领导积极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心谈心,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本单位的重要活动,注重发挥党外代表人士民主监督、建言献策的积极作用。
(3)支持各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开展活动,为统战组织开展活动创造条件。支持党外人士参加学习培训和组织活动并提供便利。
2.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统战团体
(1)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。领导班子团结和谐、作风务实、乐于奉献,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有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、参政议政能力、组织领导能力、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。
(2)努力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,能够团结所在基层组织和团体成员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发挥自身优势,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,做出积极贡献。
(3)能够结合各自党派、团体实际,组织开展有意义的活动,调动成员积极性,组织凝聚力强;工作规范,制度健全。
(二)先进个人
1.院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书记、统战干部等
(1)带头学习宣传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理论、方针、政策和《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带头参加学校统战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,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,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。
(2)认真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教育、引导和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工作。
(3)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开展活动,鼓励支持本单位党外人士“双岗建功”,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在教学科研、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。
2.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成员,无党派人士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;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,在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、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
(2)作风正派,品格优秀,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严于律己,关心集体,团结同志,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;工作勤奋、爱岗敬业,开拓创新,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。
(3)模范遵守各党派、团体章程,热心社会工作,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,积极参加组织活动,为国家和学校建设主动建言献策,表现突出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先进集体:各院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,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统战团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,由统战部汇总并征求纪委意见后,报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提出初步名单,经公示(五个工作日)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核确定表彰名单。
2.先进个人:各院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,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统战团体限额推荐候选人,每个院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、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统战团体推荐不超过2人;未设置基层组织的民主党派,由本人提出申请;统战部汇总并征求纪委、教师工作部等部门意见后,报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提出初步名单,经公示(五个工作日)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核确定表彰名单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、高度重视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。
(二)坚持评选条件,把具有代表性、典型性,有突出贡献,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出来。
(三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各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基层组织的审核把关作用,所有人选均集体推荐、集体研究。
请各院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、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统战团体于10月27日(周一)将先进集体申报表、先进个人推荐表(附件1、附件2)报送党委统战部,表格电子版在统战部网站(下载专区)下载。以上材料(签字盖章)纸质版报送至统战部办公室(明理楼425室),电子版发送至zzxydwtzb@163.com。
附件:1.枣庄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
2.枣庄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
统战部
2025年10月15日
(联系人:郑欢,联系电话:3786186 13563229882)